本報訊
中國大陸媒體近日報導,大陸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通知,首次將空氣品質納入地方領導幹部考核,甚至將影響地方政府財政資金。
新華社報導,大陸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通知,提出對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的考核指標、終期考核實施品質改善績效「一票否決」。
報導解釋,這意味著細懸浮微粒(PM2.5)下降比例是官員升遷或落選的重要考核依據。
報導說,根據考核辦法,京津冀、長三角、珠三角地區將成為考核「重中之重」,其他地區則採用懸浮微粒(PM10)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指標;PM2.5終期考核不合格將扣減地方政府財政資金,更影響組織部門幹部考評。
另外,淘汰落後產能、推廣新能源汽車等熱點指標也被列入當局對地方官員政績考察範圍。
大陸環保部副部長翟青接受訪問時說,這標誌著大陸最嚴格大氣環境管理責任與考核制度的正式確立。
報導認為,官員考核制度指標的設置體現中共中央對政績觀的導向。現在大陸政府把PM2.5納入官員考核,可以視作大陸中央政府希望藉由這項考績根治霧霾。
大陸環保部門數據顯示,2013年大陸部分地區每年出現霧霾天數已超過100天,有城市甚至超過200天。中國氣象局在去年、今年發布兩次霧霾橙色警報,部分地區PM2.5高達350、400以上,300以上屬重度汙染。(中央社)
關鍵字: 大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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