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越簽署民用核能合作協議
2014/05/07 16:22中央社
(中央社河內2014年5月7日電)受越南總理阮晉勇與美國總統歐巴馬委託,越南科技部部長阮軍與美國駐越大使大衛‧希爾(David Shear)昨天在河內市正式簽署「美越民用核能合作協議」。
越通社新聞網站(vietnamplus.vn)今天報導,這項協議簽署後,美國公司將可進入越南民用核能市場,互相轉讓核能相關的材料與技術。
越南科技部長阮軍(Nguyen Quan)表示,這項協議簽署,凸顯越、美兩國在和平利用核能合作領域已取得重要進展。
他說,這項協議將為兩國在民用核能領域的合作奠定基礎,有助於越南逐步接近並和平利用美國核材料與先進核技術,確保和平使用核能的安全與效益,以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等。
根據協議,越南承諾不生產可用於核子武器的放射性物質,並同意遵照美國禁止核武擴散標準。越南也承諾會在開放的國際市場,尋找國家核燃料所需零組件。
據報導,這項協議有效期限為30年,共分為6個階段,每階段為5年,雙方可以透過外交途徑對該協議進行調整。
越南國會在2008年通過核能法,政府隨即在兩年後提出興建核能電廠計畫,預計到2020年,核能電力占全國總發電量2.1%,到2030年將占10.1%。
越南首座核能電廠原定今年動工興建,但是由於各方對技術、財務及安全性等方面進行協商中發生很多問題,因此延後到2017年或2018年開始興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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